隨著生態理念在世界各國的普及,推動環境保護、促進低碳發展的相關實踐也在各國逐步推進。在經濟與金融領域,綠色金融作為一種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得到了許多國家的重視,并在促進環境問題解決、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今海洋生態系統面臨著日益嚴峻的危機,借鑒綠色債券的成功經驗,藍色債券也應發揮其在推動海洋保護和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方面的獨特作用,促進全球海洋治理推進藍色經濟發展。本文關注藍色債券這一新興金融工具在國內外的實踐狀況,并根據其發展現狀提出我國藍色債券發展建議和展望,以抓住藍色經濟發展機遇,推動可持續發展。

一、藍色債券的定義與發展

(一)藍色債券的提出與定義

海洋約占地球表面的71%,被譽為生命的搖籃,是全球生物多樣性的主要儲存庫之一,承載著地球上約80%的生物多樣性,而目前為止人類對于海洋生物的認知僅為5%,其認知空白異常巨大。藍色債券概念的提出,意味著近年來海洋問題愈發嚴峻,海洋酸化、海水污染、海洋生物多樣性降低、海洋災害等諸多挑戰層出不窮,對于相關的體制機制、經濟金融基礎建設提出新的要求。

2017年世界銀行提出藍色經濟(BlueEconomy)這一概念,并詳細說明了其主要組成,指出藍色經濟是以經濟增長、改善民生、海洋生態系統健康為目的的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包括海上可再生能源、漁業、海洋運輸、海上旅游業、應對氣候變化、廢物管理等方面。(師龍等,2020)

藍色債券(Blue Bond)便是一個伴隨藍色經濟誕生的一種新型投融資工具,屬于綠色金融的綠色債券分支,專門指向海洋治理與保護以及海洋資源開發的投融資活動。通過向資本市場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以支持對海洋有積極作用的環境、經濟和氣候效益影響的項目,推動海洋保護和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錢利華等,2020)隨著海洋可持續發展融資獲得越來越多的關注,藍色債券作為綠色債券在海洋領域的特定化應用形式將會在資本市場上發揮更加突出的作用。

表1 世界銀行藍色經濟分類

來源:《藍色經濟的潛力》報告,世界銀行,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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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藍色債券的國內外發展歷程

1、國際發展

隨著藍色經濟高速發展,相關的融資需求逐漸增長,越來越多的國際機構對于藍色經濟投資和藍色債券的發行予以高度關注,并制定與更新了相關的投資原則。藍色債券在推動海洋保護、改善海洋環境、發展藍色經濟的方面逐漸擔當起更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表2 國際藍色債券政策

來源:根據公開信息整理

自2018年塞舌爾發行世界上第一支“貼標”藍色債券以來,許多國家紛紛嘗試發行藍色債券,通過與金融機構和商業組織合作,利用藍色債券優質長期投資的穩定性,幫助改善區域性的海洋問題。

有關藍色債券的國際原則制定還停留在政策性金融機構和組織的倡議和宣言層面,對于藍色債券的實際規制與框架尚未搭建。但目前,各國已開始關注這一領域并逐步期望開啟相關實踐,形成了初步的國際共識。同時,擬定的原則等相關文件主要是可持續性金融框架的補充,用于完善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的實現路徑,暫時未將藍色經濟及藍色債券作為一個獨立的發展成分做出詳盡規則與投資平臺的建設。

目前與海洋相關的債券在廣義上都可被稱作藍色債券,綠色債券框架并未將藍色債券作為一個獨立的主題債券分支,因此將其融合在氣候債券、能源債券等現有的主題債券之中,未能充分體現藍色經濟海洋保護的特性。

2018年世界銀行在“主題債券倡議”中強調淡水保護和海洋可持續發展,隨后在此年與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合作,發行了1000萬美元的藍色債券,旨在推動以藍色債券為主題的綠色債券開發與實踐。

2021年9月,亞洲開發銀行發行了首批以澳元和新西蘭元計價的藍色債券,為亞太地區海洋項目提供資金,債券根據亞洲開發銀行“綠色與藍色債券框架”發行,為藍色融資制定了新標準,是“健康海洋和可持續藍色經濟行動計劃”的組成部分,這是近年來首個金融機構明確指出專注于藍色債券的框架規則,指出可融資的藍色債券項目分類。

但該框架仍存在待改善的空間,關于如何認定項目符合亞洲開發銀行的藍色債券融資條件的問題,框架文件稱,各項目的藍色債券融資條件由亞行環境專家進行持續認定。相較于同步發行的綠色債券認定方面,藍色債券項目缺乏亞行在內的多邊聯合銀行(MDBs)指定的一系列跟蹤和報告氣候變化、緩解與適應的聯合辦法,體系化、客觀化的藍色債券專門認定流程仍待進一步完善。

圖1 藍色金融機制的概念框架

來源:Nagisa Shiiba,Marine Policy,2021

2、國內發展

我國作為世界綠色金融引領國之一,對于藍色經濟及藍色債券領域已經做出了相應嘗試,并在政策框架上予以初步鋪墊與支持。

表3 國際藍色債券政策

由國家海洋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海洋經濟發展指數(OEDI)能夠反映中國海洋經濟運行狀況的綜合性指標,主要包括發展水平、發展成效和發展潛力三方面。根據歷年海洋經濟指數報告結果顯示,目前我國未將藍色金融相關內容列入海洋經濟的指標體系當中,藍色債券培育空間有待進一步拓展。

圖2 中國海洋經濟發展指數(OEDI)指數框架

來源:國家海洋局國家海洋信息中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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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中國海洋經濟發展指數(OEDI)指標體系

來源:國家海洋局國家海洋信息中心報告,2019

我國藍色經濟穩中向好,持續上升,隨著政策制度趨于完善以及綠色金融的發展及普及,對藍色債券的市場需求將會得到更大擴張,未來在我國政府積極引導的基礎上,藍色債券市場必定行穩致遠。

圖3?中國海洋經濟發展指數

來源:國家海洋局國家海洋信息中心報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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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展藍色債券的作用

我國擁有面積約300萬平方公里的管轄海域,約為我國陸地面積的1/3。在擁有豐富海洋資源的背景下,推行藍色經濟、藍色債券是生態文明建設、碳中和目標實現的重要一環。

(一)構成推動碳中和目標的實現要件

欲推動我國全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以及2060年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必須調動全方位、多層次的社會經濟系統,尤其是盤活經濟金融與生態資源之間的關系。海洋資源作為重要的生態資源之一,在可持續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藍色債券作為目前藍色經濟中最為可行的金融工具之一,未來將不斷深化其應用領域。在海水淡化、海洋能源等領域取得了初步的進展性成果,除此之外,藍色碳匯、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新興領域也成為我國未來藍色債券進一步發展的重要抓手,構成推動碳中和目標的實現要件之一。

(二)推進綠色債券的細分完善

自2015年末貼標綠債市場啟動以來,我國綠色債券市場保持高速增長,持續位列全球綠債發行量最大的國家之一。中國是最早建立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國家,在綠色債券市場建設方面,央行等發布了《綠色債券項目支持目錄(2021年)》,發改委等發布了《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2021年出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將綠色金融績效評價結果由納入宏觀審慎考核(MPA)拓展為“納入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等人民銀行政策和審慎管理工具”,鼓勵“監管機構、各類市場參與者探索拓展綠色金融評價結果的應用場景”。為綠色債券及藍色債券的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藍色債券作為綠色債券在海洋領域的延伸,尚未明確規范的制度與主題,沒有獨立的藍色債券適用框架,因此藍色債券的誕生與發展是綠色金融進一步開辟并豐富主題債券類型的助推器,幫助綠色債券的細分完善,提供更好的金融產品。

(三)促進藍色經濟的創新發展

發行藍色債券可為沿海國家和從事海洋部門業務的產業提供資金支持,這將對可持續經濟發展產生積極影響。發行藍色債券有助于拓展公共和私人投資者的投資領域,同時幫助政府和公司提升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增加可用融資選擇,獲得更好的融資條款。例如,塞舌爾的藍色債券發行穩定了其信用評級。

要推動將藍色債券納入藍色經濟領域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進一步肯定藍色債券在藍色經濟領域的推動與促進作用,幫助協調區域性的海洋環境問題和海洋資源困境,改善區域性民生福祉,不斷提高海洋領域的經濟發展程度,推動藍色經濟之一新型經濟成分持續成長與創新發展。

(四)強化“海洋命運共同體”概念

海洋命運共同體的構建離不開政府與企業的合作與共識。許多國家和組織已承諾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其中包括“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海洋和海洋資源進行可持續發展”。這契合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命運共同體”概念,尤其強化了“海洋命運共同體”的世界共識和大國認同。對于支持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債券發行人,發行藍色債券有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藍色債券的深入發展需要世界的共識、政府的指導及社會的執行,構成“海洋命運共同體”,穩定踐行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重要體現,推動SDGs逐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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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藍色債券的國內外實踐與評價

近年來,國際藍色債券市場不斷升溫,逐漸發展出多種債券模式,主要為海洋主題的綠色債券模式、藍色主權債券的塞舌爾模式以及債保互換債券的塞舌爾模式。塞舌爾作為藍色債券的重要新興市場,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濟改革計劃的重要案例之一,由于藍色債券的特定用途,塞舌爾對債券收益使用采用了相當嚴格的條件限制。

當前藍色債券各項工作還處于研究階段,受制于國際標準的不完善,國際上的貼標債券不局限于藍色債券領域,是一個泛化的支出項目概念,兼容交通、建筑、土地及海洋資源等眾多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的實現。并且目前的藍色債券發行的服務領域并非海洋專屬,例如北歐投資銀行(NordicInvestmentBank)發行的“北歐-波羅的海”藍色債券聚焦于水資源保護領域,世界銀行1000萬美元藍色債券關注水污染治理,均不屬于單一海洋資源保護,說明目前藍色債券的具體效用范圍較為泛化,有待進一步厘清。

截至2021年9月30日,境內藍色債券發行量為5只,累計發行規模為31億元,均為貼標綠色債券,按照債券類型劃分,其中公司債券1只、中期票據4只。

?表5 部分國內外藍色債券發行情況???

來源:根據公開信息整理

隨著國內關于綠色金融政策機制的不斷完善,藍色經濟也進入了我國公眾和金融機構的視野,國內金融機構及企業已初步在藍色債券領域中得以實踐,多采用債券發行后選用第三方機構進行藍色債券認定工作,主要發行債券類別為金融機構藍色債券和非金融機構企業債券。

目前,我國藍色債券的監管工作主要參照我國綠色債券框架進行,由債券發行機構性質決定不同的監管路徑,形成至上而下的監管鏈條,現有藍色債券產品主要集中金融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等方向。其中,中國銀行、興業銀行作為國內藍色債券的先行者,都為我國未來藍色債券的發展與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借鑒與參考。

圖4 我國綠色債券監管框架

來源:CPI 中國綠色債券市場概覽及有效性分析研究報告,2020

(一)藍色主權債券的塞舌爾模式

塞舌爾藍色主權債券是全球發行的首支貼標藍色債券,于2018年10月由美國非政府組織大自然保護協會(TNC)推廣發行,旨在擴大海洋保護區,為塞舌爾發展藍色經濟提供資金支持。發行金額為 1500 萬美元,期限為 10 年,利息支付為 6.5%。世界銀行為其 1/3 的本金提供還款擔保,聯合國全球環境基金提供了 500 萬美元優惠貸款,有助于降低投資風險,全球環境及基金協助其運作使票面實際利率從 6.5%降至 2.8%,幫助塞舌爾減緩債務負擔。

塞舌爾藍色主權債券在發行方式和管理模式上與綠色債券相比,在發行方式上,塞舌爾政府通過私募形式籌集資金,因此債券持有人具有特定性、指向性,主要投資者有Calvert Impact Capital、Nuveen、Prudential,且債券未在交易所進行公開交易。在管理模式上,多數綠色債券籌集的資金由發行人來管理,而塞舌爾藍色主權債券的籌集資金并不直接由塞舌爾政府管理,而是交由塞舌爾自然保護和氣候適應信爾政府管理而是交由塞舌爾自然保護和氣候適應信托基金(SeyCCAT)及塞舌爾開發銀行(DBS)共同管理,通過捐贈和優惠貸款的方式將資金分配給符合一定條件的項目融資方。

目前貼標主權債券已在世界各國開始實踐,形成發達市場和新興市場兩個市場主體,一方面,發達國際利用貼標主權的形式推進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小型的發展中國家運用貼標主權債券維護自身自然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同時,盤活資金以發展和鞏固自身經濟基礎。但類似于塞舌爾發行的藍色主權債券的金融產品仍未出現,其余國家的貼標主權債券主要以多功能、多主題的領域進行打包發行。

(二)債?;Q債券的塞舌爾模式

債?;Q債券是指通過在次級債務市場上購買發展中國家債務,換取其環境保護行動。塞舌爾模式下的債保互換債券涉及海洋可持續發展,是藍色債券的一種類型。

塞舌爾采用債務換自然債券(Debt-for-NatureSwap)的一種非傳統型債券模式。2016 年,大自然保護協會通過將未到期的承兌價值轉換成當前的實際價值提前支出,向官方債權人“巴黎俱樂部”在二級市場上購買了塞舌爾的部分債務,再將該債務的全部或部分免職與債務國的海洋環境保護行動進行交換,與塞舌爾政府進行了海洋保護行動與債務的互換交易,金額為 3000 萬美元,促使塞舌爾把更多的財政資金投入到海洋可持續發展。

圖5 海洋保護與債務互換機制

來源:區域金融研究,2021

這種模式事實上限于新債權人購買能力,因其債務減免功能有限,只能作為一種激勵方式,難以作為發展中國家減免債務的主要工具。在互換過程中,中介費、法律費、貨幣轉換費等也增加了交易成本。因此債務互換類的藍色債券模式并未得到廣泛普及與實踐。同時,因為受到多重交易成本的牽制導致實際降低的環保成本受到擠壓,且國際上目前尚未統一一套將環境保護承諾轉化為可量化價值的體系,海洋環境價值轉化受阻。但不可否認的是,對于小島嶼發展中國家而言,通過債務換取海洋環境保護行動,依然是一種雙贏舉措。

(三)興業銀行藍色債券相關實踐

2020年,興業銀行成為聯合國《可持續藍色經濟金融倡議》(以下簡稱《倡議》)的會員單位,也是首家中資簽署機構和會員單位?!冻h》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倡議(UNEPFI)作為管理機構,旨在幫助和引導銀行、保險和投資者推動14條《可持續藍色經濟金融原則》的采納與落實。

2020年10月,興業銀行香港分行發行了境外藍色債券,該債券募集資金的投向和管理均在《興業銀行綠色債券框架》下進行,募集資金全部用于海上可再生能源、可持續海洋經濟、海洋環境保護及沿海地區氣候變化適應等海洋相關的綠色項目融資,并邀請了第三方評估機構為《框架》出具了第二意見,確保債券募集資金投向和管理方式符合國際綠色債券標準。

圖6 興業銀行藍色債券發行構架

2020年11月4日,由興業銀行獨立主承銷的青島水務集團2020年度第一期綠色中期票據(藍色債券)成功發行,發行規模3億元,期限3年,募集資金用于海水淡化項目建設,成為我國境內首單藍色債券,也是全球非金融企業發行的首單藍色債券。該筆藍色債券發行人青島水務集團為青島市區最大的供水企業。伴隨經濟發展,青島城市需水量進一步增長,在本次債券募集資金支持下,百發海水淡化廠將形成20萬立方米/日的淡水生產能力,成為國內規模最大的海水淡化廠之一,有效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優化供水水源結構,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此次發行的藍色債券具有明確的區域指向性和使用功能性,順應了我國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的“大力發展藍色經濟”這一號召,并有別于其他國際藍色債券的狀況,未依賴于非政府組織和金融機構,以商業銀行的角色獨立承銷。

興業銀行現行藍色債券業務按照綠色債券的發行流程予以自我規制與管理,選用了第三方機構發布第二方意見,同時參考聯合國藍色經濟及藍色債券相關標準,為我國的藍色債券發展奠定了較為夯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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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國藍色債券發展展望及建議

概括國際主流已經發布藍色債券的框架性文件,大多認為發展藍色金融應遵循五大原則,分別為海洋保護性原則、融資多樣性原則、科學管控風險原則、利益方有效參與原則以及國際社會協同合作原則,以下將以五大原則出發,結合中國國情,為我國藍色債券提供發展方向。

(一)海洋保護性原則

海洋保護性原則,即海洋可持續發展原則。這是“藍色金融”的核心原則,強調“藍色金融”要支持有助于保護海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能夠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項目。

目前市場上藍色債券所聚焦的領域并非全部指向海洋資源的單一方向,部分債券以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為發行目的,發行目的細分程度不足,使得債券的發行履行效果難以明確與測算,為后續海洋保護的監管工作帶來了困難。

因此,為保障藍色債券的海洋保護性核心功能的有效實現,要進一步推進藍色債券的發行目的規范化,明確其海洋資源保護效果與聚焦產業。要針對海洋資源和海洋環境的各項問題,開辟針對性的藍色債券產品,鼓勵相關企業利用好藍色融資機遇,積極參與藍色債券開發與發行進程中,豐富債券產品。

(二)融資多樣性原則

由于其投資規模大、周期長、風險高,藍色債券面臨適配政策不完善、適用原則不明確、參與主體少、融資期限錯配、融資工具或服務單一等問題,難以滿足相關資金需求,對于投資者和融資者而言都存在不同的困難。為此,融資多樣性原則主要體現在融資主體廣泛性、融資工具多元化等方面,即一方面,除繼續增加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資金投入外,要努力推進政府等公共部門參與藍色債券,擴充融資渠道,提升融資效能;另一方面,要積極研發新的融資工具,提供多種多樣的融資服務,以覆蓋更多項目。

適配政策與適用原則上,目前境外尚未形成較為統一的可實操的藍色債券標準,現有發行人主要依靠世界銀行等國際平臺的認可輔助,獲得投資人認可,或以綠色債券相關標準為參考,境內更無專門相關標準,因此藍色債券的進一步發展亟待體系搭建與標準完善工作,在搭建體系的過程中,要兼顧投資人和發行方的多方利益,深入探討海洋資源經濟價值量化工作,為后續藍色債券標準的出臺保駕護航。

參與主體上,要積極推進公共部門與私營機構資金在藍色債券中融合,借助政府公信力提升債券產品信度與投資人參與意愿,吸引更多資金參與,豐富融資主體,目前,藍色債券在我國還沒有實現政府與企業合作的混合融資模式。另外,政府可通過建設藍色金融試點城市,以點帶面,試點先行,從上至下推進藍色金融體系建設,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參與藍色金融領域活動,共同推進試點搭建至試點推廣至全國推行的動態工作。

(三)科學管控風險原則

科學管控風險原則,旨在以藍色金融為基點,在進行藍色經濟核算、經濟社會價值、環境價值、量化風險和系統影響進行整體和長期測評的基礎上,合理地根據信息與數據進行風險評估并作出決策,積極防控風險。

目前境內暫未明確藍色債券及更廣泛的藍色金融風險防控政策機制,但可從藍色經濟核算方法、現有綠色金融風險控制體系等途徑尋找新的研究突破口。

藍色經濟核算方法方面,建議進一步完善以GOP核算、海洋資源耗減核算、環境污染成本指標、生態損耗成本指標為主的綜合運算體系,形成對當前海洋產業、藍色經濟主體或單一藍色企業的現狀評估,建立全國通用的藍色經濟核算辦法,輔助各沿海省市及沿海企業、涉海洋資源業務企業等展開區域性藍色經濟研究工作,為后續開發藍色金融產品奠定基礎,幫助后續風險評估工作。

現有綠色金融風險控制體系方面,要根據現有基礎擴展藍色債券等其他藍色金融產品的專用主題部分,出臺針對藍色金融附加板塊政策,梳理有別于常規綠色金融內容的風險控制框架。要聚焦海洋環境與社會風險控制的運作,聯動信息搜集與管理、加強信貸流程全線監管、建立藍色產業專用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內部能力建設、重視公眾交流機制等環節,關注藍色債券發行前的企業運行狀況和海洋資源開發或污染水平,跟進債券發行后的治理數據與環境監測。

另外,要積極采納第三方評估意見,建立起我國藍色債券第三方評估標準的外部審查模式,借鑒并引入綠色債券評級方式,重點關注藍色債券募集資金用途與管理、與藍色經濟政策規定的適配度和一致性、信息披露狀況以及標的資產的海洋環境效益等,降低其信用風險和資金“漂藍”、“漂綠”風險,提振投資者信心。

鼓勵沿海地方政府設立地方藍色債券擔?;?,專門為發行藍色債券提供擔保,引入債券評級后,評級較低的藍色債券項目對于政府擔?;鸬男枨蟾油怀?,能夠有效降低發行人的違約與信用風險可能性。

(四)利益方有效參與原則

利益方有效參與原則。這一原則要求通過搭建交流平臺、建立爭議解決機制等方式,確保各利益方可以進行積極有效的溝通,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這里的利益方主要包括項目的投資者、可能會受到影響的當地居民、沿海國家或地區等。

藍色債券除服務于涉海產業業務以外,涉及影響大量沿海居民生活的可能,需搭建起相關的溝通平臺,定期開展項目的問詢會議,切實保障沿海居民生活水平及相關利益,征求居民需求,共同協助改進海洋環境問題。

(五)國際社會協同合作原則

國際社會協同合作原則要求構建多層面、多維度、多主體、多領域的協同合作機制,共同分享各類信息和成功經驗,強化國際合作,進而擴大“藍色金融”融資規模,降低融資風險。

海洋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命運共同體,涉及周邊眾多地區與國家,因此在現有國際藍色債券倡議的共識基礎上,要積極借助我國較為領先的藍色債券發行成果進行推廣,與周邊國家合作,共同推動國際藍色債券的標準指定。

我國是海洋經濟研究領域世界領先的國家之一,與美國、英國共同構成海洋經濟研究的中心力量,應進一步加強中外的海洋經濟的學術研究工作與交流,研究機構要加強合作,國際影響力需得到進一步提升。深入研究海洋生態資源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技術、測算方法和其他措施,為未來的研究提供方向的同時,能夠不斷推進國際藍色經濟共識與合作,形成一套更為完善的藍色經濟認識體系與實踐辦法,為后續藍色債券的開發提供更有利的國際國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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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司徒韻瑩?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助理研究員,中央財經大學大灣區綠色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彭 語 涵?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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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聲明

如需轉載、引用本文觀點,請注明出處為“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